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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州中学

阅读:8 页面更新时间:2016-07-07 13:21
单位介绍

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(JiangSuHaiZhouSeniorHighSchool)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。学校是连云港市首批江苏省重点中学(首批27所之一)、示范高中、江苏省首批17所四星级学校、全国群体工作先进集体、连云港市首批名校、南京大学等多所重点高校的“优质生源基地”。学校的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海州官立中学堂,其前身为1802年清朝唐仲冕兴建的石室书院,学校曾先后命名为“江苏省立第十一中学”、“江苏大学东海中学”、“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区东海中学”、“中央大学区立东海中学”、“江苏省立东海中学”、“江苏省立东海师范学校”、“山东省东海师范学校”、“新海连市初级中学”、“新海连市海州中学”、“连云港市第二中学”。2000年6月学校合并原连云港市蔷薇中学,同年9月开始初、高中分离,2001年3月连云港市海州中学高中部更名为“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”。

1906年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创建

1980年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被省确认为首批省重点中学

1990年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被确认为首批省合格重点中学

2000年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被确认为示范高中

2000年6月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合并原连云港市蔷薇中学

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始建于1906年,前身为清朝的石室书院,历史悠久,人才辈出。学校1980年被省确认为首批省重点中学,1990年被确认为首批省合格重点中学,2000年通过省级复查验收,被确认为示范高中。2000年6月合并原连云港市蔷薇中学,同年9月开始初高中分离,成立海州中学分校,后更名为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。2001年3月经省教育厅批准,连云港市海州中学更名为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。2003年底顺利转评为省四星级学校。2005年9月被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评为市首批名校。

  校园里,花圃草坪,绮亭回廊,景物宜人。校园占地面积48720平方米,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,先后新建改建了教学楼、综合办公楼、实验楼、艺体馆、学生宿舍楼、殷氏纪念图书馆、餐厅宿舍综合楼等现代化教学设施,拥有现代化的海洋生物标本室、地质矿产标本室、外文阅览室、现代化物理探究性仪器室等。环境优美,布局合理,设备先进,管理科学规范,营建了和谐、健康、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,我国著名的版画家、35届校友彦函教授提名的“盛德亭”矗立校园中,为百年名校烙上了深深的文化印记。

  学校拥有一支的教师队伍。它们中有省“333”工程培养对象1人,市“521”工程培养对象8人,特级教师2人,市首批名师2人,市级学科带头人共10人,市学科专家组成员4人,省奥赛高级教练员6人,省市教师教学基本功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40人。另有140人参加了研究生课程班学习(其中77人已取得了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)。在各类刊物杂志发表的教学论文和各种评比获奖论文达数百篇。

  长期以来,江苏海州高级中学以“盛德厚学”为校训,形成了“团结协作,讲求科学,乐于奉献,求其务实”的优良校风,“热忱、踏实、严谨、创新”的校风和“勤奋、善思、认真、进取”的学风,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。同时,学校形成了殷氏奖学金、新生奖学金、爱生助困基金三位一体的奖励体系,提升了学校“三风”建设的内涵。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中佳绩频频,高考成绩逐年攀升,至2003年已先后有8人摘取了全市高考状元桂冠,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。

  学校重内涵发展,几年来先后获得了全国群体工作先进集体,教育部“九五”科研先进学校,中央教科所德育实验先进学校,江苏省文明单位,省绿色学校,省中小学工作先进集体,省依法治校先进基层单位,省德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,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,省培养足球后备人才重点学校,省中学一级图书馆,省标准化实验室,市教学质量奖、教学特色奖,市绿色学校等众多荣誉称号。

  今天,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这所百年名校正以创建省五星级学校为目标,以迎接2006年百年校庆为契机,以推动新课程改革为动力,朝气蓬勃,阔步走向未来.

  1802年(清代嘉庆七年壬戌)知州唐仲冕倡建石室书院并鸠工兴建。建院用地为州人杨鼎盛所捐祖业——明守御千户所官署旧址(今日海州高级中学校园东半部),为纪念宋代文学家石曼卿读书石棚山逸事而命名。

  1803年(清嘉庆八年癸亥)石室书院首批工程完工,计建讲堂、斋房、考棚、书堂、厢房等52间。招海州及所辖沭阳、赣榆两县诸生肄业。

  1805年(嘉庆十年乙丑)州属师生请求拓石室书院为试院。

  1806年(嘉庆十一年丙寅)

  2月(农历正月)书院扩建工程动工。

  5月(农历四月)初,拓建工程完工,计拓建号房850间。内阁学士,提督学政莫晋按临海州,奏准以石室书院为海属岁科考场,并于石室书院主持了当年的岁科考试。

  1807年(嘉庆十二年)

  石室书院生员许乔林被选赴省参加乡试,中江南亚元。

  1838年(道光十八年戊戌)

  石室书院第二次扩建,(由知州王用宾倡修)。此次计增建号舍430间。又于院东新建石桥一座(在二营巷北口),与院西旧有石桥相对。从此,石室书院成为海内闻名的试院。石室书院既为书院,也作试院,因而也习称考棚。

  1840年(道光二十年庚子)

  战争爆发,中国开始了由闭关锁国的封建社会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转变,在教育方面开始了由“中学”向“西学”、由书院向学堂的转变。

  洋务派主张兴“西学”,提倡新教育,促进西方科学技术在中国的传播,为封建教育制度改革吹响了前奏。

  1860年以后

  中国逐步形成可一个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运动。办学堂、开民智是维新运动的重要内容。

  1898年(光绪二十四年戊戌)

  6月21日(阴历四月二十三日),光绪皇帝下《明定国是诏》,戊戌变法——“百日维新”开始。其中关于教育方面除旧布新的命令可以归纳为广泛学堂,提倡西学;废除八股,改革科学制度两个方面。

  7月10日(阴农五月二十二日),清廷要求各省督抚将省、府、厅、州、县之大小书院,一律改为兼习“中学”与“西学”之学校,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、郡城之书院为中等学、州县之书院为小学。7月29日(阴历六月十一日)命各省兴办中小学堂,培养人才。

  8月19日(农历七月初三日)废朝试之制。

  9月21日(农历八月初六日)戊戌政变发生。变法措施多被废置。

  10月11日(农历八月二十六日)复考试旧制。

  11月13日(农历九月三十日)命令停止书院改建学校的工作,各项考试仍用八股文、试贴、经文、策问。

  1900年(光绪二十六年庚子)

  义和拳运动爆发,八国联军第二次攻入北京,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出逃。

  1901年

  1月29日(光绪二十六年庚子十二月初十日),慈禧太后在西安行在,迫于形势,开办新式学校的议题又逐渐被重新提起。

  8月29日(光绪二十七年辛丑七月十六日)诏改科举,废除八股文程式。

  9月7日(农历七月二十五日)辛丑条约签订。

  9月14日(农历八月初二日),清廷诏令各省城设大学堂,各府、厅、直隶州均设中学堂,各州县均设小学堂,并多开蒙养学堂。

  10月(农历八月)慈禧太后自西安四鉴,以兴学育才为当务之急。

  本年冬,维新之议再起,招罢科举,考录海州留学生。但先前决定并未认真推行。

  1902年(光绪二十八年壬寅)

  8月15日(农历七月十二日),清廷颁行张百熙拟定的《钦定学堂章程》——中国近代史上个法定的学制系统,史称“壬寅学制”,公布不久即被废除。

  1903年(光绪二十九年癸卯)

  12月,(农历十一月)张百熙、荣庆、张之洞上《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折》,提出递减科举向学堂全面过渡的办法。

  1904年

  1月13日(光绪二十九年癸卯十一月二十六日),清廷颁布由张百熙、张之洞、荣庆等重新拟订的《奏定学堂章程》。对学校系统、课程设置、学校管理等一一作了具体规定。这是一个比较完整并经法令正式公布在全国施行的学校体制,史称“癸卯学制”。

  其中《奏定中学堂章程》规定,中学堂“各府必设一所,须先就府治或直隶州治由官筹费设立一所,以为模范,名为官立中学,以与地方绅富捐款开办之公立中学、私立中学区别。一般、州县开设与否,视能力酌定。

  1905年(光绪三十一年乙巳)

  3月(农历二月)钦命江苏提督学政唐景崇按临海州直隶州,在石室书院主持了海属地区末一次科举考试。

  9月2日(农历八月初四日),清廷降诏,决定自丙午科(即光绪三十二年——公元1906年)为始,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,各省岁科考试也随之停止,开始建立学堂,普及教育。沿袭千余年的科举制度从根本上废除

  作词:董淮(1928年校长)作曲:顾静芳(1928年音乐教师)

  海中!海中!济济一堂,

  道合志同。

  锻炼体魄,砥砺学行。

  立下做大事的志向,

  抱着爱人类的心胸。

  革命化,铲除封建思想;

  纪律化,培养合理人生。

  一个个坚毅勇猛,

  亲爱精诚!

  大家努力!

  大家努力!

  爱护我们的海中!

  发扬我们的海中!

  为培养学生对文学艺术的热爱,学校成立了紫藤文学社.大批莘莘学子在此提高文学的修养,培养高尚的情操.

  “紫藤”文学社章程

  章总则

  条本章程是本文学社开展各项校内外活动的基本准则。

  第二条本社团的名称: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“紫藤”文学社。

  第三条本文学社隶属校长室、校团委,由语文组负责,组织、开展活动,是联合各班文学爱好者,主要从事中学生文学活动与研究的群众性学术团体。

  第四条本社的宗旨是:提高学生能力,鼓励学生创新,提升文学素养,丰富校园文化,展现海中底蕴,体现课改理念。

  第五条本社的全体会员在政治上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在指导文学创作上贯彻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在工作中必须求真务实、勇于创新,不断开拓文学社团工作的新局面。

  第六条热爱文学,团结协作,加强与省、市文学社研究中心以及兄弟学校文学社团的联系、交流,创设条件积极与报刊、编辑、记者、诗人、作家联系,开设“百家讲坛”,虚心接受有关专家指导。 

 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
  第七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:

  (一)本社团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

  (二)优先在《紫藤文苑》、学校网站发表文章

  (三)参加本社研讨、经验交流、评比奖励等活动

  (四)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

  (五)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,对本社辅导教师、干部提出批评意见

  (六)听语文教师、作家为社员举办文学讲座

  (七)入社自愿、退社自由

  第八条社员履行下列义务:

  (一)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,执行本社团的决议,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

  (二)坚持个人利益服从社团利益,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

  (三)宣传文学社,维护文学社形象

  (四)向本社团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

  第三章社员的入社和退社

  第九条社员要求:

  (一)承认本社团章程,积极参加社团活动

  (三)爱好文学事业,具有一定的文学写作和鉴赏能力

  (四)思想健康,积极向上

  (五)工作认真、主动,有责任心,有奉献精神

  第十条会员入社的程序

  (一)提出入社申请或社员推荐,填写表格

  (二)通过考核委员会的面试和审核

  (三)由考核委员会发给社员证

  第十一条会员退社的程序

  (一)社员提交退社申请

  (二)经审批同意其退社

  第四章社员的奖惩

  第十二条社员的奖励设置年度干部、社员和作品等奖项,经文学

  社考核组表决评出,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,给予一定奖励

  第十三条社员的惩罚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:

  (一)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

  (二)每次出刊不交作品的

  (三)不支持本社工作,违反本社章程,做出有损社团荣誉之事的

  (四)开会无故3次不到者

  评估和奖惩结果,报学校审查、核准并备案。

  第三章组织机构

  第十四条社员全体会议

  (一)全体社员参加,每学期至少两次,由社长提交工作报告,接受社员的提议

  (二)社员全体大会须有2/3以上的社员(或社员代表)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同意

  (二)社员全体会议职责。

  1、制定和修改章程

  2、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

  3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,表决内部重大决议

  4、选举社长、副社长和各部门部长

  5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

  第十五条本社的主要负责机构分为:社长处、编辑处、宣传处。这些机构对全体社员负责并受其监督

  (一)社长职责

  l、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,对社团进行全面规划、决策、统筹、组织、调节

  2、定期召开社员全体会议,向全体会员汇报工作进展。

  3、监督、指导下设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

  4、主持对副社长及全体社员的考核和评定

  (二)副社长职责

  1、全面协助社长做好以上各项工作,协助社长处理突发事件

  2、对各部门实行分管、监督

  3、具有对各部门工作人员的人事变更建议权

  4、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

  (三)编辑部

  组成:设主编、副主编各一名,编委若干

  职能:1、负责主持创作、约稿、投稿、评稿和登记整理稿件等

  2、对稿子进行修改、润色

  3、推荐习作到《紫藤文苑》发表

  (四)宣传部

  组成:设部长、副部长各一名,成员若干

  职能:1、配合校宣传部、团委、学生会活动进行适当宣传

  2、进行文学社内部活动的宣传工作

  3、策划文学社有关活动,如举办各种讲座、培训等活动

  4、加强与兄弟学校的文学社团的交流、合作,提升文学社在校内外的度

  第四章社团活动

  第十六条每月出一期期刊《紫藤文苑》,每学期邀请校内外老师、专家进行专题讲座两至三次

  第十七条召开文学研讨会、读书交流会,举办征文活动,参观、访问或外出采风等

  第十八条每学期定期评选一次活动小组、社员,对成绩突出者进行表彰奖励

  第十九条不定期的开展一些其它文学活动,旨在提高社员的文化素养

  第二十条在条件允许时,组织举行“夏令营”(或“冬令营”)活动

  第五章经费

  第二十一条经费来源:学校拨出专款;刊物宣传广告费;社员所交纳社费;其他形式

  第二十二条经费主要用于组织活动、课题研究、外出活动等项正常开支

  第二十三条经费管理使用接受学校财务组监督

  第六章附则

 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大会出席总人数的2/3通过方为有效

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

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“紫藤”文学社

 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

现任校长——周艳

周艳,女,汉族,现任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校长、党委副书记。1968年5月出生,1998年2月加入中国,1991年6月毕业于徐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,本科,文学学士。1991年8月任教于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,历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、主任、副校长、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副校长,2009年8月任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校长、党委副书记,主持学校全面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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